(二)规划目标
构筑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医疗服务、预防保健、监督执法体系,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服务需求。卫生服务能力、卫生管理绩效、居民健康期望寿命等主要卫生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与“双高区”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医保、医药、医疗联动改革的原则;坚持全行业管理的原则;坚持优先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坚持卫生资源存量调整和增量发展相结合,以存量调整为主的原则;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四、配置标准和主要任务
(一)医疗资源配置标准
1.机构与床位数
本区公立医疗机构数只减不增,千人床位数减幅2张,平均病床使用率保持在85%~90%,平均住院天数减少3天,特需医疗服务床位按规定的比例严格控制。
2.医生与护士
缩减医生总数,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总量。本区一、二级医疗机构医生、护士数量配备逐步达到医护比1:2、床护比1:0.6的标准。
努力提高医护人员学历层次。2005年,二级医院临床医生75%~80%应达到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50%应达到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2007年,二级医院临床医生应全部达到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2010年,所有一、二级医院临床医生均应达到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005年,区属医疗机构13%的护士应达到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3.医疗设备
对大型医疗设备实行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准入条件。鼓励大型医疗设备资源共享,提高设备利用效率。积极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逐步更新一、二级医疗机构现有设备。
4.建设标准
新建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国家医院建设标准。现有医疗机构实施改造、改建或迁建应当以人为本,全面改善就医条件,为病人提供优良的就医环境。
(二)医疗机构设置和布局
医疗机构的设置和布局,首先要保证基本医疗的需要。与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对应,依托三级医院,健全和完善由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新型城区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优先发展老年护理、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区域内中医资源优势。整合重复设置及效率低下的机构、科室和床位,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依据区位特点,适度发展特需服务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1.三级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