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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年―2010年)》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年-2010年)》的通知
(静府发[2002]5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上海市静安区区域卫生规划(2001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静安区区域卫生规划
(2001年-2010年)

  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构筑与双高区建设相匹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区域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沪府发〔2002〕20号文)精神,按照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实施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九五”期间,我区卫生系统紧紧围绕全区建设和发展目标,全面推进区域卫生改革。区属卫生机构改建基本完成,机构功能设置与规划布局趋于合理,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1997年与2000年统计对比数据显示,全区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由79.17岁提高到81.03岁,增长1.86岁,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全市前列,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一)区域人口的变化,要求不断调整卫生服务结构
  本区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降低并呈负增长。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区年自然增长率为-6.26‰。随着旧区改造的大规模推进,本区逐步成为人口净迁出区。2000年静安区常住人口30.5万,比1990年减少18.1万,下降37.26 %。预测到2010年,静安区常住人口为30万人左右。随着居民受教育程度、健康意识和经济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将不断增长。
  本区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加快。200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占区域总人口的21.65%,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3.3个百分点;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60岁以上人口比例达15.82 %。预测老龄人口的比例将进一步上升,老年医疗、护理和康复的需求将明显增加。
  (二)疾病谱的改变,要求卫生服务模式和资源配置与之相适应
  近十年的统计资料显示,本区甲、乙类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2000年全区居民死因顺位中,前三位依次是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亡人数占全区死亡总数的75.75%;心理、精神性疾病亦呈明显上升趋势。疾病谱的变化,迫切要求在控制传染病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和精神性疾病的防治,并对卫生资源配置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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