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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2005年)》的通知

  (4)在人行道改建中全面铺设透水防滑地砖,利用自然保水能力,减少地面径流对排水管网的压力。(主要责任部门:区市政配套局)
  (5)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转;全面整治餐饮业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中小型餐饮的隔油设施,做到有效隔油、截污,减少由此引发的市政管道堵塞现象。(主要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四)大气环境治理
  1.行动目标
  到2005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同类城市九十年代水平,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天气大于全年天数的80%;全区建成“无燃煤区”;杜绝影响城市形象的烟囱冒黑烟现象;减轻道路和工地扬尘污染;检验站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率100 %,道路抽检合格率达到96%;餐饮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主要措施
  (1)以“无燃煤街道”创建为抓手,全力推进“无燃煤区”建设。
  2003年启动静安寺、曹家渡两个街道的“无燃煤街道”建设,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燃煤锅炉5台(其中,华山医院6吨1台十吨1台,锦乐毛巾厂4吨3台),改造重油锅炉3台,削减年用煤量6833吨和重油用量1086吨,到2005年全区建成“无燃煤区”。(主要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2)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整治
  ①合理布局,依法严格审批新建餐饮业项目,取缔无证经营。(主要责任部门:工商静安分局、区环保局)
  ②加强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或因排放方式不合理而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餐饮单位,要按规范进行整改;对布局不合理,又无法治理达标的,责令停业、关闭。(主要责任部门:区环保局)
  (3)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主要责任部门:公安静安分局)
  从严规范我区两个社会机动车检验站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机动车检测标准,把好验车关。对尾气排放不符标准的车辆,决不放行。充分发挥设点道路检查执法管理的优势,加大对车辆尾气排放的检测管理力度;对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一律暂扣行驶证,限期整改。
  (4)推进扬尘污染控制。
  ①优化绿化种植方式,利用草、木、石对裸土实行全覆盖,控制风蚀土壤扬尘。(主要责任部门:区绿化局)
  ②依据道路施工有关技术规范,日常养护等小型工程堆土不过夜,减少施工扬尘污染。(主要责任部门:区市政配套局)
  ③减少运输扬尘,做到运土全封闭。2003年,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封闭式运输;到2005年,本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全封闭或箱式货物运输。(主要责任部门:区市容市政委、公安静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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