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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静安区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2005年)》的通知

  3.这三年是环境管理力度最强的三年。
  环境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力度逐年加大,环保、市容、技监、工商等部门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绿色护考行动、查纠机动车鸣号、生态保护检查、废弃食用油脂回收等情况检查,加强了日常环境监测和监察;开发了环境GIS系统;城区绿化建设实施管养分开,并建立两级绿委的机制,发挥了街道建绿养绿的积极性; 创造性地提出创建绿色单位的做法,建成绿色小区5个、绿色学校11所、绿色医院1所、绿色商厦1座、绿色宾馆1座、绿色机关1家。
  4.这三年是城区环境质量改善最明显的三年。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绝大多数指标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在全市考核中取得了优秀等级。全区大气总悬浮微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降尘等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车辆鸣号率等声环境质量指标继续改善。工业污染源排放达到“一控双达标”的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下降。
  (二)存在的不足
  1.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得到根治。
  尚存的少数污染工厂与居民区混杂扰民现象依然存在;排水系统尚不完善,部分管网标准较低,排水能力有限;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尚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用地紧张,绿化发展余地小,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指标偏低;旧区改造任务艰巨,南部地区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开发尚属难题。
  2.新的环境问题不断产生。
  大规模的旧区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引发建筑工地噪声扰民问题和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交通流量增加交通噪声居高不下;餐饮业环境污染引发居民纠纷不断。
  3.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环境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等许多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尚未从根本上落实,环保一票否决的制度难以确立;应对第三产业环境问题的管理方法和机制有待建立;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一部分领导干部抓环境保护的决心还不够强,力度还不够大。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建设“高品位的商业商务区,高品质的生活居住区”的目标,贯彻以人为本的宗旨,以环境建设为基础,结合静安南京路开发、静安寺地区综合开发和旧区改造,加快能源结构的调整,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力度,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区综合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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