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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计委《关于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计委《关于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静府发[2005]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计委拟定的《关于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历史时期,是上海继续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制化原则,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关键时期,是2010年世博会的集中筹备期,也是静安区把握新的发展机遇,实现双高新跨越、构建和谐静安的关键阶段。因此,编制并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4年,按照市、区政府的部署,我区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十一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形成了部门“十一五”规划的基本思路框架。在此基础上,区计委通过调查研究,汇总分析,形成了全区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框架,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005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年。从现在开始,我区将进入“十一五”规划的正式编制阶段。为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

  编制“十一五”规划要全面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规划,以加快发展、协调发展为主题,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战略性任务,全面分析“十一五”期间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深入研究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广泛缜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上海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筹备世博会的机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双高区建设新跨越、构建和谐静安的奋斗目标,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发展重点和重大举措,使“十一五”规划成为指导我区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以五年为主,同时兼顾近期建设与远景展望。首先,与本届政府任期衔接,以2007年为一个时间节点,提出近期建设任务;其次,与国家战略机遇期的发展阶段相衔接,展望到2020年,提出远期发展构想。规划的重点是提出“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的主要目标、重大项目与关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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