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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静安区经济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宣传教育科

  负责本系统党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的计划安排;牵头组织系统党员教育、职工培训、成人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系统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定期开展优质服务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系统统战、侨务、宗教、民族事务工作。

  (四)规划运行科

  负责本区商业、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起草;负责静安南京路和区域内商业业态、功能调整、品牌引进的调研,提出规划、开发和协调的实施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静安南京路地区商业品牌引进调控和重大项目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负责对区域商业、工业结构、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市场营销状况等进行分析、监测、统计和评估;跟踪研究国内外服务业发展趋势;负责区域内商业、工业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定期开展商业、工业经济信息普查,制定和发布行(产)业发展导向;负责工商年报、季报、月报的统计报送工作。

  承担静安南京路功能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静安区专业商业街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

  (五)市场业务科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协调、保障重大节日和突发事件期间重要商品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并加强对商品质量、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规范的监督;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创建活动;负责盐业等特殊商品的专卖和管理;对区域内美容美发、沐浴等特种服务业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承担静安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静安区菜场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六)经济服务科

  指导大型零售商业设施建设中的听证工作;指导、协调区域商业的重大市场促销活动,提高零售商业组织化水平;指导、促进区域内广告业、时尚服装业的发展;指导企业自主创新,进行技术改造、技术进步和技术协作;牵头对企业申报市专利新产品进行评审、上报,并争取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编制区域“小巨人”企业品牌发展战略,从政策导向上予以培育扶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再就业工作;联系商业、工业行业协会,对企业联合会工作进行指导服务。

  (七)粮油食品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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