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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6年静安区主要经济与社会发展指标预期目标》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6年静安区主要经济与社会发展指标预期目标》的通知
(静府发[2006]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集团)公司:

  区发改委拟定的《2006年静安区主要经济与社会发展指标预期目标》已经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四日

  2006年静安区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预期目标

主 要 指 标

 

2006年预期目标

 

 

区增加值

 

增长12%

 

 

区级财政收入

 

增长1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长8~10%

 

 

海关出口额

 

3.1亿美元

 

 

外商直接投资资金到位额

 

1.65亿美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43~46亿元

 

 

新增就业岗位数

 

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力争达到2万个

 

 

登记失业人数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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