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上海市静安区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推进委员会的职能,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协调,严格督办制度,健全考核机制。区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纳入部门考核内容,并列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对未按要求落实措施、完成任务的,追究责任人相应行政责任。区监委要将环保整治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经常性的督促和检查范围,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推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环境经济综合决策)体系建设,对区域和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综合评价,引入公众参与等机制。在建设项目,尤其在专业街和餐饮娱乐业等项目审批工作中,逐步稳妥地推行论证会、听证会制度。

  (二)加大宣传,增强市民环保意识。

  积极探索与中心城区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机制,发挥环保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开展全民参与的环保活动,切实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重点抓住四类宣传人群:领导干部、企业职工、青少年和社区居民。

  1.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环保宣传培训力度。将环境保护纳入干部教育系列,利用党校、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等阵地,重点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国情和决策能力的教育。

  2.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倡导开发环境教育校本课程,提升专题教育的质量;通过对基础性课程的渗透、拓展性课程的开设、研究性课程的活动等方式,使环境教育进入课堂,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

  3.在商业商务楼宇内积极开展环保专题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

  4.结合绿化社区、美化环境和垃圾分类收集等项工作的开展,对社区单位和市民进行广泛的环保宣传。

  5.把环境保护作为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静安有线电视中心、《静安时报》社、静安网辟出专栏或专题,把环境保护作为专项内容加以宣传。

  (三)注重建设,提高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重视环保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环境日常监察和突击抽查相结合制度,实现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全覆盖。加强环保监测能力建设,确保经费投入,及时更新和引进先进的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管理,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