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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环保局关于《上海市静安区2006年―2008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3)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制度和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建立严格的医疗废物院内管理制度;严格监管放射性废物,统一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加强对感光废液的监管。

  (4)健全、完善并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定区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对处置不规范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限期整改。

  (五)生态和绿化建设

  1.行动目标

  积极推进绿化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小区建设,协调好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的关系。新增公共绿地面积6.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16.6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9平方米/人(按市统计口径32万人口计)。

  2.主要措施

  (1)实施3块公共绿地建设。争取完成静安绿地4万平方米的绿化建设,完善周围的配套设施,将静安绿地建成休闲、娱乐和景观的新亮点;完成苏州河W绿地16000平方米和延安路绿地等4000平方米的绿化建设,推进静安区生态发展。

  (2)建设全区道路绿化景观网络,推广特色绿化和优质树种,进一步完善“绿线、绿肺、绿片、绿群、绿带”的“五绿”格局,将静安建设成为集绿化、美化、净化于一体的优美城区。

  (3)强化居住区绿化建设。结合居住小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居住区内的绿化建设,积极推行小区绿化街面化、公共化。

  (4)在新建住宅小区积极推行生态型住宅小区示范建设,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作,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推广节能设备和技术,探索引入屋顶太阳能工程,改善建筑热供性能;探索新建住宅小区雨水回用建设,提倡节约用水,削减污水排放量。

  (5)协调好城市规划与城市生态的关系。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双增双减”的要求,即增公共绿地、增公共空间、减容积率、减建筑高度。

  (六)创建绿色单位

  1.行动目标

  新创绿色小区14个,其中南京西路街道3个、静安寺街道3个、江宁路街道3个、曹家渡街道3个、石门二路街道2个;

  新创区级绿色学校3所,争创市级、国家级绿色学校3所;

  新创区域内的市级医院为绿色医院3所;

  新创绿色商厦(商场)4家;

  新创绿色旅游饭店(社会旅馆、社会饭店)3家;

  新创绿色机关7家;

  2.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积极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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