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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人口办《关于做好本区人口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健全服务网络。依托居民区工作网络,深入楼组,进家入户,把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健全管理机构

  (一)调整设置区人口综合管理机构

  建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由目前挂靠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为在区地区工作办公室增挂区人口办牌子。

  (二)建立街道人口综合管理机构

  建立街道人口综合管理协调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及区机关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参加。街道综治司法科增挂街道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牌子(其人员编制在街道行政编制总额内调剂解决),具体负责街道人口综合管理的具体工作,并有专人负责。

  (三)建立居民区人口综合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由居民区的综治组长担任,副组长由社区民警担任,组员由社区综合协管员及相关人员(物业管理员等)组成。11月底以前完成组建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一)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附后)

  (二)街道工作职责

  各街道要切实承担人口综合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来沪人员居住证受理、登记管理、信息采集、房屋租赁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日常管理等工作。要依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式服务”和统一管理,切实做好对来沪人员的服务和管理。

  四、整合组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

  按照市里每300-500名来沪人员配备1名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的原则,本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的人数在100名左右。从精干、效能的角度出发,本区在整合现有的社区综治保安队伍和房屋协管队伍的基础上组建社区综合协管队伍, 11月底以前,完成队伍整合及培训工作,并正式上岗。

  (一)队伍性质和职责

  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是政府出资组建的社会公益性辅助管理组织,辅助街道和公安、房地等部门开展居住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等社区实有人口管理服务事项。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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