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分工安排通知如下:
张仁良区长负责区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区政府办公室(含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地区办、区政府人口办、区政府机管局)、区发改委(含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监委、区信息委、区国资委(含区集资办)、区人事局(含区编办)、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国防动员委、区批租办、区政府外事办(干部出国审批)以及市政府规定的由区长负责的工作。联系税务静安分局工作。
杜慧芳副区长分管区劳动保障局、区审计局、区政府合作办(含区政府接待办)、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招商办。协助分管区发改委(含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体改办)、区信息委(含区市民信息办)、区国资委(含区集资办)、区财政局。联系工商静安分局、区工商联工作。协助联系税务静安分局工作。
时光辉副区长分管区建交委(含区动迁办、区防汛办)、区市容市政委(含区市容环卫局、区爱卫办)、区城管大队、区环保局、区房地局、区民防办(含区政府人防办)、区市政配套局、区绿化局、区地铁办、区静开办、区北开办、区停待建办、区零星改造办。协助分管区规划局、区批租办工作。
朱成钢副区长分管区科委(含区科协、区地震办、区知识产权局)、区人口计生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含区医保办、区红十字会)、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政府台办、区政府民族宗教办、区政府侨办、区档案局(含区方志办、区档案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静安分局、宣传、群众团体工作。
陆晓栋副区长分管区经委(含区粮食局)、区外经委、区旅游局。协助分管区政府外事办、区政府合作办(含区政府接待办)、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招商办。联系区质量技监局。协助联系工商静安分局工作。
徐孙庆副区长分管公安静安分局、安全静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含区老龄办、区残联、区社团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信访办、区综治办、区政府防邪办、区双拥办、区应急办(区总值班室)、区督解办。协助分管区政府地区办、区政府人口办、区监委(含区纠风办、区政务公开办)。联系人民武装工作、政法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