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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发改委《2007年静安区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指标》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发改委《2007年静安区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指标》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发改委《2007年静安区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指标》已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日

  2007年静安区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指标

  一、2007年静安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区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区的奋斗目标,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2007年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作如下安排:

主 要 指 标

 

2007年预期目标

 

 

区增加值

 

增长10%

 

 

区级财政收入

 

增长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长10%

 

 

海关出口额

 

增长5%

 

 

外商直接投资资金到位额

 

2亿美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58亿元

 

 

万元GDP能耗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

 

 

科技投入占区级财政支出比重

 

3%

 

 

新增就业岗位数

 

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19100个),力争达到2万个

 

 

登记失业人数

 

71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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