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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整规办《2007年静安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食盐、酒类、烟草等产品的违法行为。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电子通讯产品等作为重点商品,加强产品(尤其是价高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4.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依法进一步规范和监控直销活动。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回潮。

  (四)不断整治市场秩序中突出问题(工商静安分局、区财政局、税务静安分局、区审计局、区经委、区外经委、公安静安分局、区卫生局、区质量技监局、区文化局、区物价局、区房地局、区劳动保障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

  1.落实整治企业设立中“三虚”(虚假验资、虚设注册场所和虚报投资者身份)行为的措施,以经济小区、招商中心内企业设立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三虚”行为。

  2.进一步规范与治安相关娱乐服务行业经营,落实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控制增量,加强审核复验,压缩存量,继续结合平安建设,严厉查处和打击与治安相关娱乐服务行业内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与治安相关娱乐服务等行业为重点,采取“堵疏结合”的方法,坚决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蔓延势头。

  4.进一步规范电子游戏机市场秩序,加大对游戏(艺)机经营场所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净化游戏(艺)机经营环境。

  5.治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等的专项检查和行业规范工作。加强对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行政执法监管。规范职介、人才等经营服务行为。

  (五)继续推进以静安南京路为重点的市场环境建设(区经委、工商静安分局、区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静安分局、区市容市政委、区物价局、公安静安分局、区外经委、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及相关街道办事处)

  l.建立市场应急保障网络,制定应急措施预案。以静安南京路商业企业的店容店貌、店招店牌、商品定价、广告招贴、商品促销行为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2.以静安南京路沿线商业企业商品质量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管。严格落实通报、整改、处罚等制度,保持高压态势,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督促企业从源头做好商品质量控制工作;建立消费者质量申诉网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消费者购物的放心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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