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科委、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发改委、区经委、
区建交委、区信息委、区文化局、区科协
2、经费投入
加大财政对科普工作的投入。政府对全区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发挥政府对发展公益性科普事业的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投入机制。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科委
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人才队伍
全区各有关单位加强科普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为他们工作的开展提供积极的支持。同时,不断培养和提高科普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自身科学文化素质,为科普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牵头部门:区科协
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
4、监测评估
参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和上海实施《科学素质纲要》重点人群监测指标体系,委托有关监测评估机构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根据监测和评估的结论,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牵头部门:区科委
责任部门:区机关党工委、区社会工作党工委、区总工会、区经委、区建交委、区教育局、区劳动保障局、区统计局、区政府地区办、各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方式和机制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时间长,难度高,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密切协作。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坚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加强科学教育,加强科普资源建设与共享。每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围绕主题开展工作,推进《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
(二)加强领导,分工合作。区政府及领导小组对《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进行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工作。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提出的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与联系,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协调社会各方,充分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