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领导
为有序地推进《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在静安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和“静安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静安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对全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有关重要问题;对各部门的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静安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协,具体负责《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中的有关工作。
四、任务与责任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将科学教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将学科基础教育同科学教育相结合,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和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科技创新意识。
--扩大科学教育的领域。积极开展各类课外科技活动,普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心理健康、安全避险以及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等教育,实现青少年的全面健康发展。
--提高科学教育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科学兴趣,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和技能,促进初级科技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充分发挥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在推进青少年科学教育方面的辐射、示范、引领作用。
--发挥社会科技资源作用。积极开展学校与科技单位的合作,充分利用社会科技力量在科技指导人才、项目研究开发以及科技实验室等方面的优势,为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提供支持。
--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基金,对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发明创造,扶植创新成果。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科委、区科协、区文化局、区环保局
(二)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开展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群众性宣传,通过多层面、经常化的宣传教育,营造崇尚科学的社会氛围。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
--建立科普示范体系。评选科普示范街道、科普示范小区以及科普家庭、科普先进个人,树立典型,推动社区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使社区居民自觉学习科学知识、运用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