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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改委《静安区2007年“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发改委《静安区2007年“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行动计划》的通知
(静府办发[2007]8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发改委《静安区2007年“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静安区2007年“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行动计划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精神,按照市发改委《上海市2006-2008年“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建立良好的价格秩序,促进市场价格诚信建设,加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价格监督和服务网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经济投资软环境,建设“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的现代化国际城区服务;从实际出发,以市场为核心,大力推进诚信建设,把价格管理、监督和服务延伸到社会各阶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构建和谐静安服务。

  按照全市2007年价格工作目标,通过试点、推进,使“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落到实处,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和群众的维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价格服务网络。

  二、基本要求

  (一)提供保障知情权服务

  提供更多的信息,增强价格的透明度,推进商业服务业明码标价普及化和规范化。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大力开展价格咨询服务,建立价格咨询志愿者队伍,加强政策法规培训,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二)提供保障参与权服务

  建立听取群众建议、接受群众评议制度;进一步健全社区(街道)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社区价格咨询志愿者的监督作用。

  (三)提供保障投诉权服务

  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确保渠道畅通。建立对价格举报件处理过程的监督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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