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信息委《2008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静府办发[2008]1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信息委《2008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08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2008年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总体目标
围绕打造国际静安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部门公共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要事项的公开。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完善各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高行政透明度。以加强基础性工作为抓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行政透明度
1、加大财政性资金使用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加快推进预算执行公开,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的收支和结余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救济、优抚、义务教育等资金分配情况。依法扩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将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审计结果、整改情况作为审计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告、通报等形式逐步向社会公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审计局)
2、重点推动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强化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警类信息的公开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公开应急专业或专项预案,在遇到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时,及时准确地发布预警、防范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考试、教育收费、执法标准、劳动就业、工资福利、道路交通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依法有序地推进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动拆迁信息、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信息公开。(区建交委、区劳动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环保局和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