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灯光规划建设与管理力度,提高重要景观道路灯光建设品位,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加强整治和规范管理。
(三)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控体系和管理工作网络,用足用好节能政策和专项资金,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取得实效。
(四)推进各类绿化建设,做好上海静安雕塑公园(二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完成蝴蝶湾绿地建设。
(五)加强“绿色单位”创建,切实抓好噪声和各类污染源治理,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全面完成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
(六)加强部门联动和资源整合,继续推进城区管理重心下移,探索建立市容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区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四、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比较充分就业
总体要求:贯彻《
劳动合同法》和《
就业促进法》,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援助,强化就业培训,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主要内容:
(一)深化政府对促进就业的调控职能,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各项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全面完成新增就业岗位数量、控制登记失业人数等工作目标。
(二)完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双困人员就业托底机制和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三)落实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积极开发就业项目和就业岗位。完善青年就业工作联动机制,推进青年职业见习计划,促进青年就业。
(四)落实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完善多层次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做好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工作,进一步扩大综合保险覆盖面。
五、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
总体要求: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推进精品教育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发展。以创建学习型城区为目标,推进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积极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