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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通知

  要有重点地组织餐饮单位负责人以及负责食品采购、凉菜加工等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强化餐饮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把食品采购、保管储存、个人卫生、加工制作、餐具消毒等关键环节,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四、加强沟通联系,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应急技术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沟通联系,在积极救治病人、采取措施调查中毒原因的同时,及时做好食物中毒信息上报工作,严禁瞒报、迟报和谎报食物中毒事件信息。要按照法定程序快速果断、有力有序地予以处置,切实将食物中毒危害降到最低,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请各地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及监督检查情况于当天14时前报市卫生监督所总值班室(节日最后一天14时前报送整个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请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于当天15点前报市卫生局总值班室。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于请于10月8日下班前报市卫生局法监处。

  市卫生监督所总值班室电话兼传真:82827110,E-mail:wxswsjd@163.com。

  市卫生局总值班室电话:81822061,传真:81822088, E-mail:wsjfjc@163.com。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附件: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出动执法人员数(人次)

2

出动执法车辆数(车次)

3

检查餐饮单位数(户次)

4

无卫生许可证单位数(户)

5

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单位数(户)

6

责令整改数(户)

7

吊销卫生许可证数(户)

8

取缔无证单位数(户)

9

收缴假劣食品数量(千克)

10

收缴假劣食品价值数(万元)

11

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数(件)

12

行政处罚数(起)

13

行政处罚罚款数(万元)

14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数(起)

15

在新闻媒体宣传次数(篇/次)

16

发放宣传材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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