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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1〕68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近期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的高发季节,又恰逢中秋国庆双节来临、秋季学校开学,以及市十二次党代会、千人峰会、2011年中国无锡太湖博览会召开。为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各地、各单位要从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夏秋季交替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在强化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11年餐饮食品安全行动年暨“放心餐桌”工程,以及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等有关要求,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承办集体聚餐的大中型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机关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和农(渔)家乐,车站码头、特色街区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为重点对象,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凉菜制作、食品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加工操作等为重点检查内容,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加工操作规范,切实将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经营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宣传、教育、旅游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食品安全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地消费食品,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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