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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江生态经济带暨环丹江口库区旅游开发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1、汉江生态经济带暨环库区可供开发的旅游资源情况,包括自然、人文、生态等所有资源。(见附表一)
  2、汉江生态经济带暨环库区旅游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符合规划、手续完备的重点建设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周期、项目进展及业主等基本情况。(见附表二)
  3、汉江生态经济带暨环库区违规未审批项目情况,包括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无序开发和低水平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见附表三)
  (三)重点环节
  清理整顿工作要把握三个重点环节:一是工作要扎实深入,全面掌握库区旅游项目开发基本情况;二是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对符合库区总体规划、手续完备的项目要创造条件,加快进度,大干快上;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库区总体规划、且无审批手续的项目,要限期取缔和关闭。三是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乡镇、村的意见。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15日--30日)
  制定宣传《总体规划》方案,在环库区各县市区和相关乡镇、村层层召开会议,张贴标语,宣传环库区旅游规划的基本内容,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第一”的理念。
  (二)自查摸底阶段(2011年10月10日-30日)
  制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环库区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自查清理行动;市各工作组对照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分别深入责任区逐一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对违规建设项目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
  (三)清理整顿阶段(2011年10月30日―11月30日)
  汇总清查摸底情况,向市环库区旅游开发项目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违规开发建设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组成联合专班,对环库区开发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公开查处、集中清理整顿一批未批先建的典型违规项目。
  (四)规范完善暨规划修编阶段(2011年12月1日-31日)
  成立环库区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资源管理,统筹库区项目开发工作;逐步建立库区项目开发准入、申批制度,经常性组织开展规划执法检查;配套完善库区项目开发招商引资政策,创新项目投融资机制;对库区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细化方案,倒排工期,抢抓节点,加快推进。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并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完善。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库区旅游开发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环丹江口库区旅游开发项目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沈学强 副市长
  副组长:龙春来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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