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地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2012修订)


  说明:1、上表为市内四区土地招拍挂出让价格。
  2、本表请于每月5日前上报。
  3、物价局联系电话:66776631传真:66776621 Email:qdwjxx@qingdao.gov.cn
  报表解释:
  1、本表采集土地出让的招标拍卖价格。
  2、“最低成交价”填报监测期(日历季度)内监测点成交的最低招标拍卖挂牌价格。
  3、“最高成交价”填报监测期(日历季度)内监测点成交的最高招标拍卖挂牌价格。
  4、“平均成交价”填报监测期(日历季度)内监测点的招标拍卖挂牌平均成交价格,若与最高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相同,则同时填报。
  5、本表为季报,采集当季价格数据,于下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6、单位价格保留整数位。

  附件3
  青岛市房屋价格监测报表

  表 号:价监 表                    制表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填报单位:          计量单位:元/M²   填报日期: 2012年  月   日

类  别

坐落

区域

最高成

交价格

最低成

交价格

中位成

交价格

建设项目名称

开发单位名称

备注

1、经济适用住房

       
        
        
        

2、限价商品房

       
        
        
        

3、普通商品住宅

       

一类地段

       

二类地段

       

三类地段

       

4、高档商品住宅

       
        
        
        

5、写字楼

       
        
        

6、商业用房

       
        
        

7、二手商品住宅

       
        
        

8、二手房非住宅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