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世纪中心支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2]220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你单位《关于为我行新增网点支行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证的请示》(京中银报[2012]32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辰世纪中心支行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领取该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