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广东省规划指标。
3.策略措施。
--完善促进妇女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强化政府责任,在教育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增强社会性别意识,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体现性别平等。建立教育内容和教学过程的性别评估机制,在教学环境、教材内容、师资培训、教学方式、课程设计等方面充分体现性别平等理念,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女性比例,消除教育领域性别歧视。
--均衡中高等教育不同学科领域学生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
--健全社区妇女教育网络。推进街道社区教育基地和社区女子学校建设,开设职业技术培训、科学文化学习、信息技术利用、公民意识和公民文化教育、家庭教育、健康教育、法律知识和生涯规划等课程,建设学习型社区,满足妇女终身学习需求。加大对农村城市化社区妇女及外来女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知识和技能水平。
--重视妇女发展研究。鼓励开展妇女发展问题的战略研究、基础研究、特色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推动妇女事业全面发展。
--继续加强基础教育,加强妇女职业教育,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妇女受教育年限和终身教育水平。
(三)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
1.主要目标。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经济权利。
--提升妇女就业层次。
--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加强妇女劳动保护。
--健全妇女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
2.具体指标。
表3 妇女参与经济和社会保障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 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经济权利
| | |
1
| #*女性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
| ≥46
| ≥48
|
2
| 企业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
| 95
|
| 提升妇女就业层次
| | |
3
|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的比重(%)
| ≥25
| ≥35
|
4
| #女性占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比重(%)
| ≥45
| ≥47
|
| 鼓励妇女自主创业
| | |
5
| 参加全市创业培训人员中女性的比重(%)
| ≥50
| ≥52
|
| 加强妇女劳动保护
| | |
6
| #*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 降低
| 降低
|
| 健全妇女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
| | |
7
|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率(%)
| ≥85
| ≥90
|
8
| *城乡居民生育医疗保障覆盖率(%)
| ≥96
| ≥98
|
9
| *区级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覆盖率(%)
| 100
| 100
|
10
| #*以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
| ≥90
| ≥95
|
11
| *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 400
| ≥400
|
12
| *每万人拥有康复福利床位数(张)
| 增加
| 增加
|
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广东省规划指标。
3.策略措施。
--消除性别歧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保障妇女经济权益的法律规定,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经济权利。保障流动妇女经济权利,畅通妇女投诉渠道,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劳动用工中的性别歧视行为。
--完善配套政策。运用特区立法优势,完善妇女参与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妇女参与经济情况的调查与统计。
--加强妇女就业指导与服务。加大妇女就业培训力度,保障投入,开发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促进困难妇女和残疾妇女就业,支持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率,全面提高妇女就业水平。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完善并落实女性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政策,提高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提升妇女就业能力,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实现女性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
--加大妇女劳动保护力度。健全企业工会和女职工组织,指导用人单位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保障女性“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围绝经期”的各项权利。严惩违法用工行为,禁止用人单位在女职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时期,单方解除女职工劳动合同、降低工资或取消福利待遇。优化工作条件,规范操作规程,合理确定劳动量,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察,确保妇女劳动安全。
--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社区老人、婴幼儿和残疾人照顾体系,健全幼儿和中小学生托管机制,减轻从业妇女家庭负担。
--提升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生育保险制度,通过生育保险基金保障生育保险待遇。确保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女职工都能享有生育保险。
--加强妇女职业病防治,改善妇女创业环境,提高妇女社会福利。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主要目标。
--提高女性在政治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提高女性在社会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提高女性在经济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2.具体指标。
表4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 提高女性在政治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 | |
1
| 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纪委常委中女干部配备率(%)
| 100
| 100
|
2
| 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
| 100
| 100
|
3
| *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
| 100
| 100
|
4
| *区委、政府正职中女干部的数量(个)
| 提高
| 提高
|
5
| #*市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
| 提高
| 提高
|
6
| *区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
| 提高
| 提高
|
7
| #局级正职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8
| #处级正职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9
| #*市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10
| #*市人大常委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11
| #*市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12
| #*市政协常委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13
| *区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14
| *区人大常委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15
| *区政协委员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16
| *区政协常委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17
| 市、区党校中青班等重点班次女性的参训比重(%)
| ≥20
| ≥30
|
18
| 市、区每年选派挂职干部中女性的比重(%)
| ≥20
| ≥30
|
| 提高女性在社会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 | |
19
|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20
|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重(%)
| 提高
| 提高
|
| 提高女性在经济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
| | |
21
|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的比重(%)
| 提高
| 提高
|
注:“#”表示国家纲要指标,“*”表示广东省规划指标。
3.策略措施。
--优化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社会环境。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认识,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营造尊重、支持和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提高政府、企业和社会对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接纳程度。
--拓宽妇女参政议政渠道。选举和推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要确定男女两性的合理比例;制定影响妇女生存、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应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
--发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社区居委会和支部委员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落实民主选举办法,确保基层社区居委会“两委”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女性占一定比例。
--完善平等竞争机制。为妇女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促进优秀妇女人才进入决策层和管理层。健全监督机制,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女性在干部选拔、聘用、晋升和公务员录用时不受歧视。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得对女性应聘者提高标准,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性别歧视的内容。
--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将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全市干部工作总体规划;选拔局处级领导干部时,全面落实女干部配备率,逐步提高女性担任部门正职的比例;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适当增加选拔女干部的岗位和名额;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重视妇女人才数据库建设,加强女性后备干部的培养,逐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女性比例。
--加大对女干部培训力度。制定女干部培训计划,把女干部培训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规划,优先为女干部提供交流学习、轮岗锻炼、选派挂职、在职培训等机会。
--大力培育妇女社会组织。鼓励成立妇女社会组织,为妇女社会组织提供登记便利和业务指导。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政策优惠等方式支持妇女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女性担任社会组织高级管理职务。
--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优化妇女参与经济决策管理的环境,提高国有企业管理层中女性比例,女性较集中的部门及行业管理层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的合理比例,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女职工及代表的意见。
(五)妇女与法律。
1.主要目标。
--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健全法规的性别平等审查机制。
--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
--健全妇女维权网络。
--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2.具体指标。
表5 妇女法律保护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 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
| | |
1
| *妇女法律普及率(%)
| 90
| >98
|
| 健全妇女维权网络
| | |
2
| 市、区妇女维权公益热线开通率(%)
| 100
| 100
|
3
| *街道妇女维权工作站网络覆盖率(%)
| 100
| 100
|
| 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 | |
4
| *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率(%)
| 提高
| 提高
|
5
| *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发案率(%)
| 降低
| 降低
|
6
| *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破案率(%)
| 提高
| 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