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建设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搞好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预案之间的衔接,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依托地方和重点企业建立高水平的区域矿山救援基地及其他行业性专业救援队,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调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三)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事故联合处置机制,搞好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出预警信息,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八、强化基础建设,增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
(一)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以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为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把达标创建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等结合起来,引导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行为标准化。2012年底前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单位、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规模以上的冶金、有色、水泥、机械等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四项检测设施工作,按时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建筑施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自觉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发电企业自觉开展安全标准达标申报工作。对二级企业着力抓提升、三级企业督促抓改进,对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抓整顿,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关闭退出。
(二)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培养专业化安全技术人才和技能型操作员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执法检查,对企业培训不足、职工不具备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要求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上级部门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文件的通知》,按标准100%为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配齐安全监管装备,推进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全监管队伍。不断探索创新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九、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