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
(一)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强化事故防范,紧紧抓住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火灾、工商贸等行业领域,深化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目标考核和示范推动,全面推进与强化科学管理相协调、与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通过对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实施分类监管,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建立事故隐患全面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追踪督促、整改销号制度,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效,切实做到隐患整改的方案、责任人员、资金、时限和应急处置预案“五落实”。
(二)深化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制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以长途客运、校车安全、危险品运输管理为重点,完善技术标准和监管措施,加强重点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强制安装动态监控装置,严格交通执法,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规停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治理城市轨道交通、水上交通等领域安全隐患。
(三)加强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工作,严格矿井建设项目审批和安全核准,继续推进煤矿整顿关闭、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切实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综合防治措施,深入开展煤矿防治水、防灭火等专项治理,加快小煤矿机械化改造,继续抓好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依法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安全管理,继续推进生产工艺及装置自动化改造,深入开展高危产品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制度,严肃整治矿山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突出问题,加强尾矿库综合利用和安全监控,严格勘探开采安全管理;研究实施建筑施工、设备制造等企业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制,严禁违反客观规律压缩工期、违规简化程序;深入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防坍塌、防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整治;加强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水利、旅游等安全管理。
四、坚持落实责任,切实肩负起安全使命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立足于加大投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认真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岗位、职工的安全责任,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责任,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