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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昆政办〔201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标准化、技术装备、监管能力“三项建设”,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夯实思想基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一)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要积极组织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使之成为衡量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舍得加大投入,及时解决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和隐患,真正形成抓安全、促生产、增效益、谋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安全与发展的有机统一。各企业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技能和素养,以安全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和第1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使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成为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源泉和思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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