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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二OO六年三月十五日 徐府办发[2006]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各(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决定,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经成立。从即日起,启用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络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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