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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区公共财政重点投向若干意见的通知


  (一)规划与重大建设

  1、重大规划:如轨道交通若干站点综合利用规划设计等;

  2、重大工程:如徐家汇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轨道交通站点建设等;

  3、市政道路及旧区改造:如重要道路拓宽建设、配套商品房建设等。

  (二)经济与产业发展

  1、重点功能区建设:如枫林生命科学园区、徐家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

  2、推进科教兴区:如科技创新基地、都市工业园、创意园建设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等;

  3、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如关于现代服务业等。

  (三)体制改革

  事业单位改制:如市容管理改革等。

  (四)社会事业发展

  1、教育方面:如教育均衡化发展、部分学校改扩建、公立转制学校改革的深入推进等;

  2、卫生方面:如公共卫生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点等公共卫生项目;

  3、文化方面:如专题博物馆、文物单位保护等;

  4、体育方面:如体育场馆、社区健身苑(点)等;

  5、其他事业:如社区社会事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的规定项目和创新项目等。

  (五)城区管理与环境保护

  1、城区管理:如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健康城区建设、“城中村”地区的环境综合整治等;

  2、环境保护:如新一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公共绿地建设等。

  (六)就业与社会保障

  1、就业促进:如推进万人就业政策实施、对青年失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鼓励自主创业等;

  2、社会保障:如对困难家庭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进行帮困救助等;

  3、其他民生项目。

  (七)社区建设

  如社区“两化一覆盖”建设试点及推广、街道行政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或建设选址和规划等。

  (八)公共政府与公共设施建设

  1、公共政府:如政府信息化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ISO9001规范化管理工作、政府购买服务等;

  2、公共设施:如区公安分局、区法院设施建设等。

  三、建立健全长效的公共预算管理制度

  1、扩大预算决策的民主化,探索完善依托更广泛公众参与的公共预算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围绕预算编制、执行这两个环节,探索完善依托公众参与的公共预算公开制度,通过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质询制”,加大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力度,进而强化预算资金管理事前和事后的约束。先行从点、面两个层面予以推进:点上,选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再就业资金等几个关系民生的领域以及卫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布;面上,实行季度公布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网上评估情况。各预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引入对部门编制和执行预算的“问责制”,强化本部门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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