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区公共财政重点投向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徐府发〔2005〕2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06年徐汇区公共财政重点投向的若干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2006年徐汇区公共财政重点投向的若干意见
为科学编制2006年徐汇区公共预算,体现预算编制的预见性、严肃性和指导性,有效发挥公共财政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区政府特制定《2006年徐汇区公共财政重点投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指导本区各部门、各街道、镇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指导原则
1、坚持贯彻主战略,向促进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领域倾斜。加快推进徐汇区的科教兴区进程,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总体目标,将财力重点安排在产业结构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并带动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促进区域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坚持确保重点,向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倾斜。2006年是“十一五”的第一年,也是徐汇区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关键阶段。2006年的公共财政投向应体现科学化、合理化,做到统筹安排,明确重点,确保关乎发展全局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3、坚持务实开拓,向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领域倾斜。树立并落实“透明、高效、职业化”的公共政府建设核心理念,从财力上支持“抢抓机遇、务实开拓”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方式以及实际措施,特别鼓励跨部门、跨地区的资源整合与合作开发,激励预算项目的联合申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为社会和公众的服务。
4、坚持关注民生,向扶贫济困、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领域倾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公益性。尽可能的发挥公共财政的调节功能,既维护好社会公平,关注和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和需要,又支持社区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重点领域
为更好地编制2006年度的公共预算,本《意见》提出八个重点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区政府职能部门与市政府对口部门之间,各街道、镇与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都要加强信息沟通,努力把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排摸得更透彻一些,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公共政府运转基本支出的投入本《意见》不再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