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有无监督措施;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情况是否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是否予以纠正,对有关责任人是否依法依纪作了处理。
(六)对征地劳动力落实社会保障、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计划安排、实际落实和工作进展的情况。包括征地包干协议确定的征地农业人员安置补偿标准与实际支付给征地农业人员的安置补偿费是否足额到位,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安置补偿费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纠正。
三、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专项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召集,区监委、区房地局、区审计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成。
四、方法和步骤
这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7月18日-7月25日)。根据市五部门会议关于开展这次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落实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周密安排好这项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26日-8月15日)有关镇政府在专项检查工作联席会办公室的指导下,从每一个征地项目入手,按要求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主动反映,积极整改,并在8月15日前完成相关表格的填报工作。
3、全面检查阶段(8月16日-9月20日)专项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在9月上旬完成全面检查。并在9月20日完成检查报告及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情况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4、迎接市检查组抽查阶段(9月21日后)做好迎接市检查组来我区的重点检查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专项检查联席会议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区专项检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这次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要通过定期沟通情况,研究有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共同推进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联席会议召集人要对本区征地农民补偿费使用检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华泾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是专项检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明确职责、加强配合。这次专项检查中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是:区房地局负责摸清征用土地和补偿费用的数量,检查征地批准实施程序和征地补偿的合法性;区审计局负责对土地补偿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核查土地补偿费在村(组)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以及纳入财务公开范围、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情况;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劳动力安置、“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区监察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中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