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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失效]


  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所在地的县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确定灾害等级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其中特大型的6小时内、大型的12小时内、中型和小型的12小时内)。

  (二)预防预警行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充分做好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监测、预防责任人,落实“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填制与发放、险情巡查、灾害预报、汛期值班(公布值班电话)、灾情速报等制度。
  (三)预警级别及发布。地质灾害险情按威胁人员和财产数量,灾情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共划分为4级预警: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接到灾情或险情信息后,由县(市)区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同级人民政府统一发布。

  五、应急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级别划分。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两种,其级别按以下标准划分。(略)

  (二)应急响应开始。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根据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等级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组织机构:小型启动县级,中型启动县、市两级,大型和特大型启动县、市、省三级应急机构。无论是哪级预警,均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同时在危险区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应急响应开始。

  (三)应急响应程序及各工作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协调抢险救灾、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治安、交通和通信、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保障等各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应急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协调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紧急抢险救灾组。由武警济南支队牵头,会同公安、建设、水利、市政公用、教育、电力、旅游等部门共同组成。

  发生险情时应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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