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了渔业产业发展支撑体系
推进了水产良种体系建设,继续依法发放苗种生产许可证,全面推行种苗生产许可证制度,并依法加大水产种苗生产许可的监管力度,确保苗种生产的安全、有序。“十一五”期间,我市先后从国内、外引进了中华鳖(日本品系)、南美白对虾、罗非鱼、淡水白鲳、鲑鳟、斑点叉尾鮰、鳜鱼、湘云鲫等养殖新品种,开发了三角鲂、长吻鮠、鲌鱼等钱塘江土著经济鱼类品种。全市常规鱼的原、良种养殖覆盖率已达到95%以上。至2010年末,我市共有国家级水产原种场一家,国家级水产良种场一家,省级水产良种场三家,全市持证规模水产种苗场60余家,繁育品种60余种,初步形成了由国家、省、市及县四级水产原良种苗场组成的水产种苗繁育体系。
2、建立了水产病害测报体系。加强了水产病害测报防控体系建设,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与各区、县(市)建立了“杭州渔技网”、“渔技110”和水产病害预警预报系统。充分发挥《杭州水产》、《杭州渔技网》及“渔技110”三位一体的信息平台作用,积极与省、市科研单位联动开展暴发性鱼病、疑难病症的诊断及防控技术研究,组织开展现场病原诊断和病害防控技术指导,在传递信息、传授健康养殖技术、开展咨询服务、病害防控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
3、开拓了渔政执法工作新局面。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恢复水生生物资源。“十一五”期间,市本级投入300余万元在钱塘江、千岛湖、运河、苕溪、富春江流域实施增殖放流活动,投放13个品种3970余万尾鱼苗。2009年,农业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2009浙江母亲河--钱塘江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在杭州圆满完成。期间,杭州市主放流区将向钱塘江投放重要经济鱼类苗种1100万尾,放流品种包括三角鲂、花鱼骨、中华鳖、中华绒螯蟹、花鲢、青鱼、鲤鱼、草鱼、长吻鮠、细鳞斜颌鲴、黄尾密鲴等11个品种,有力地改善了我市水域生态环境,恢复了水生生物资源,维护了生物多样性,增加了渔民收入,保障了渔业资源的稳定。开展渔业行政执法活动,加大对渔药、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的源头监管执法,查处大要案,依法打击各种假冒伪劣经营行为,维护渔业发展秩序和渔民合法权益。市渔政总站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有力地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增强自身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实施了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
全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积极工作,取得成效。“十一五”期末,全市对95.5万亩水面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并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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