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县级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达到30%以上;
(六)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科学规范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逐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机构
(一)服务对象(目标人群)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我县或在我县居住满半年以上非本县户籍,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已婚育龄夫妇。对目标人群每胎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针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100%,帮助改善我县育龄夫妇健康状况,降低或消除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三)服务机构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四、工作流程
(一)确定服务对象
1.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每月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中提取辖区内新婚夫妇名单,并下发到村(居)委,作为掌握计划怀孕夫妇信息的参考。
2.村(居)委人口计生干部负责收集和更新辖区内目标人群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并每月汇总报送至乡(镇)人口计生部门。
3.县计划生育育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新婚夫妇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引导的同时,及时了解新婚夫妇计划怀孕意愿,并将计划怀孕夫妇的信息反馈人口计生部门。
(二)开展分级服务
1.各村(居)人口计生部门在掌握计划怀孕夫妇信息的基础上,为计划怀孕夫妇宣传优生相关知识;协助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及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
2.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对计划怀孕夫妇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宣传倡导;指导服务对象通过自评表或风险评估系统进行孕前自我风险评估;为自愿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计划怀孕夫妇建立优生检查档案,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告知服务对象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口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