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重点监测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氧乐果、克百威等禁限用农药。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如下表:
监测项目
| 检测依据
| 判定依据
|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氧乐果、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
| NY/T 761-2008,
GB/T 19648-2006,
GB/T 20769-2006
| GB2763-2005,NY1500.1.1~1500.30.4-2007,NY1500.13.3~49.2-2008
GB 25193-2010、GB 26130-2010
|
本次监测果蔬样品,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2005、NY1500.1.1~1500.30.4-2007,NY1500.13.3~49.2-2008,NY1500.41.3~1500.92-2009、GB 25193-2010、GB 26130-2010的要求”;有1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三、抽样方法与要求
果蔬抽样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抽样人员现场规范填写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被检单位共同确认签字或加盖公章,保
证抽检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
四、抽样时间和结果报送
(一)抽样时间。本次抽样工作要求在6月30日完成。
(二)结果报送。本次监测结果汇总于7月15日前报送。报送形式为监测结果汇总表、质量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
五、承担抽样、检测的机构
本次时令果蔬监测专项的抽样工作,由杭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协调,各地农业主管部门为主完成具体抽检工作。
本次监测任务的样品检测工作,委托农业部农产品及转基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承担。
六、监测费用
本次蔬菜监测专项费用参照执行2011年度杭州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对应农产品的检测费用标准。由市农业局承担,从201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预算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