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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杭州市时令果蔬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

  二、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重点监测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氧乐果、克百威等禁限用农药。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如下表:

监测项目

检测依据

判定依据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氧乐果、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

NY/T 761-2008,

GB/T 19648-2006,

GB/T 20769-2006

GB2763-2005,NY1500.1.1~1500.30.4-2007,NY1500.13.3~49.2-2008

GB 25193-2010、GB 26130-2010


  本次监测果蔬样品,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GB 2763-2005、NY1500.1.1~1500.30.4-2007,NY1500.13.3~49.2-2008,NY1500.41.3~1500.92-2009、GB 25193-2010、GB 26130-2010的要求”;有1项指标不合格,即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
  三、抽样方法与要求
  果蔬抽样按NY/T 789-2004规定执行。抽样人员现场规范填写抽样单,由抽样人员和被检单位共同确认签字或加盖公章,保
  证抽检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
  四、抽样时间和结果报送
  (一)抽样时间。本次抽样工作要求在6月30日完成。
  (二)结果报送。本次监测结果汇总于7月15日前报送。报送形式为监测结果汇总表、质量分析报告和检验报告。
  五、承担抽样、检测的机构
  本次时令果蔬监测专项的抽样工作,由杭州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协调,各地农业主管部门为主完成具体抽检工作。
  本次监测任务的样品检测工作,委托农业部农产品及转基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承担。
  六、监测费用
  本次蔬菜监测专项费用参照执行2011年度杭州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对应农产品的检测费用标准。由市农业局承担,从2011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预算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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