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京证监机构字[2007]135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招商证券北京北太平庄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李振宇任职的申请材料收悉。
李振宇于2006年取得我局对其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批复,我局对于原招商证券北京西直门北大街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李振宇(副经理,主持工作)调任招商证券北京北太平庄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副经理,主持工作)无异议。
请你公司将该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变动情况及职责范围在公司公告,并按照《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李振宇的任职手续,并自做出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