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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本区被拆迁房屋同区域最低补偿单价等事项的通知


  二、2004年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区域范围的调整

区域划分

区 域 范 围

土地使用权基价

A区域

华山路以东,肇嘉浜路以北

/

B区域

华山路以西,肇嘉浜路以南,凯旋路以东,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以北

若尚有征地后未实施拆迁的地块,另行公布基价

C区域

凯旋路以西,中山西路至中山南二路、中山南一路以南,龙华港以北,沪闵路西北

3000元/M2

D区域

龙华港以南,沪闵路东南,淀浦河以北

2300元/M2

E区域

淀浦河以南

1900元/M2



  三、价格补贴系数的调整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房屋拆迁安置的价格补贴系数,从原来的10%调整为20%。
  四、适用时间及范围
  上述调整内容自2004年5月1日开始实行。之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仍执行原来的“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及“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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