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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04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3、继续规范居住物业管理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开展对物业管理行风进行专项检查,做到查出问题,分析梳理,研究措施,落实整改;二是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加大监管力度;三是进一步推进“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淘汰不合格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人员。通过边查边改,着力解决居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4、继续抓好治理代币购物券(卡)工作;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治理擅自批准穿着制式服装等工作。治理工作要按照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不断促进政风行风建设。
  1、继续开展对26个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测评。根据市纠风办《2004年上海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实施意见》(沪纠办[2004]6号)的部署,以测评工作为抓手,以培训队伍为关键,改进和完善测评办法。在去年150个测评点的基础上,再增设50个测评点;坚持“每年测、重点评”,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运用测评结果,督促被测评部门和行业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测评质量,力求测评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
  2、按照市纠风办统一部署,今年将对环保部门和电信行业开展专项评议,评议内容:环保部门主要是执法和管理方面情况;电信行业主要是收费和服务方面情况。这两项评议已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工作进行。通过重点评议,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严格管理、规范收费、强化服务。另外,对旅游行业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是在去年“回头看”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检查整改情况,进一步推动旅游行业行风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3、继续开展对街道(镇)机关的政风评议。按照市纠风办《关于对本市街道乡镇机关政风评议的实施意见》(沪纠办[2002]10号)的部署,在前两年评议的基础上,今年要对尚未完成的5个街道(镇)机关政风评议工作。评议要紧紧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突出重点,着重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依法不公、效率不高、监管不力、乱收费、刁难群众等问题。已评议过的街道(镇),要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
  (三)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2003年9月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区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制的考核和评估;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上网工作,扩大网上办事内容,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及时更新,定期修改;三是继续落实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和《行政许可法》各项告知规定;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到社区的工作,以方便群众办事;五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查询系统,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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