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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04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纠风办《关于2004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4〕1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2004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2004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及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市纠风办的工作部署,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推动和深化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和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今年着重抓好4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行中小学“一费制” 收费办法;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规定;三是坚决制止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的行为;四是坚决纠正学校擅自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以及巧立名目违反规定办班收费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使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加强医疗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廉洁行医和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二是认真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三是大力开展“温馨、便捷、优质” 医疗服务活动,增设收费窗口,开辟绿色通道,首诊负责制等便民措施;四是坚持和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制、门急诊费用明细帐单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五是继续对医保目录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对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药收费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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