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加强消防业务建设
1、街道(镇)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悬挂张贴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各类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社区消防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业务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等。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应设置举报箱,负责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消防业务档案,档案类别有:社区消防基本情况档案、火灾统计档案、消防宣传培训档案、消防会议记录档案、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同下级社区义务消防站鉴订的《社区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档案。
2、居民委员会社区义务消防站。办公室内应张贴悬挂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图及各类社区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应包括消防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火灾隐患警示制度、消防工作例会制度、弱势群体消防服务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逃演练制度等。社区义务消防站应建立消防业务档案,档案类别有:小区消防基本情况档案、消防巡查档案、消防设施器材档案、消防宣传活动档案、消防会议记录档案、消防站同居民家庭鉴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3、居民小区义务消防巡查队。办公室内应悬挂和张贴居民小区义务巡查队组织网络图、居民小区义务消防巡查队员工作职责和各类社区消防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巡查制度和处置初起居民火灾程序。每次消防巡查后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整改,对隐患严重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报告。
4、社区消防业务建设应实施“八个一”工程。即:一份居民防火公约、一个消防宣传栏、一个消防教育室、一个灭火点、一个灭火逃生预案、一支社区义务消防队、一支消防志愿者队伍、一个消防活动日。
五、工作经费
(一)根据《
上海市消防条例》有关“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消防建设经费应当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的精神,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将社区消防建设经费列入社区建设和发展规划,保障社区消防工作与社区建设、发展相适应。同时,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居委会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的经费应由各级政府的财政予以落实。
(二)居民住宅区内的公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更新和公共部位老化电线改造等所需经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合约予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