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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退休职工社区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退休职工社区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4〕37号)


各街道、镇:

  现将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退休职工社区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退休职工社区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16号文件关于推进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精神,不断促进我区老龄工作深入发展,根据上海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创先评优的要求,现就我区各街道、镇全面建立社区退管会,健全相关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退休职工实行社区化管理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退休职工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逐步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镇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这项工作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广大退休职工长期以来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晚年生活应当通过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同时,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对于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街道、镇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要充分运用社区资源,努力实现退休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他们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全面建立社区退管会组织,完善管理网络,明确管理职责。

  社区退管会是在街道、镇党政领导下对居住地在本社区范围内的退休职工进行属地化管理服务的组织,是推进社区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退管会主任一般由街道、镇分管老年工作的副主任、副镇长兼任,副主任由社区工会负责人、老龄工作部门负责人兼任,委员由办事处相关部室工作人员、企业退管组织代表等组成。办事机构可设在工会,也可单独设立,但须配备兼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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