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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5〕3号)


区政府各街道、镇,各有关委、办、局:

  为进一步做好区域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区域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区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元月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49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徐汇区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保障徐汇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抓紧落实本区消防规划发展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的批复》(沪府〔2005〕5号文)所通过的《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以下简称《规划》)的宏观要求,结合徐汇区经济发展和提高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的需要,本区在编制区域规划时,应将《规划》中涉及本区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纳入其中,并结合本区创建城市副中心城区、上海铁路南站建设等同步实施。

  (二)大力加强公共消防站建设

  1、建设目标。根据《规划》和徐汇区的现状及发展目标,本区消防站建设总体要求为,在保留现有漕河泾、东安、梅陇、吴兴4个消防站的基础上,在2007年内新建徐镇、关港两个消防站,在2020年以前再增设龙华机场站及体育场站,以满足全区8个消防站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安消防中队的接处警能力,更好地控制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设标准。根据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998〕207号文),本区在2007年底要完成的关港消防站为标准型普通站,徐镇消防站为小型站。在2020年前再增设的龙华机场站为标准型普通站,体育场站为小型普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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