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监察委、纠风办制定的2005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5〕11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监察委、纠风办制定的《2005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5年徐汇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
2005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学习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贯彻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部署,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标准和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推动和深化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和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继续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工作
(1)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在巩固去年专项检查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严格征地程序,规范土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监督。
(2)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按照“统一标准、公开操作、严肃纪律、依法拆迁”的要求,严格拆迁审批,归并拆迁公司,全面落实动拆迁五项制度,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控制拆迁规模、规范拆迁行为、强化拆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拆迁的规范化、透明化,确保本区重点旧改地块等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民主管理程序,确保职工在国企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领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