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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5〕1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徐汇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

  徐汇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根据市政府《2005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6号文)和市经委下发的《关于加强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方案》(沪经食〔2004〕644号文)的要求,本区以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完成市实事项目为抓手,按“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计量、统一品牌、统一规范”要求,自2005年起,对全区的绝大多数菜市场进行设施改建和管理规范,全面改善区域内菜市场的购物环境,提升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建设徐汇“一流中心城区”着眼,根据市经委总体要求,结合本区菜市场实际,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两方面的积极性,深入贯彻《决定》精神,积极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全面提高本区菜市场整体水平,菜场设施作为社会公共设施理念不断深入,逐步理顺产权关系,探索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与生鲜食品超市发展相协调,相互补充,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区主副食品零售供应网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自2005至2007年,按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关于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的通知》(沪质技监标〔2005〕144号文)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布局规划,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对所有固定菜市场和三年内不需拆除的临时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建,总计40个。实现菜市场新一轮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内容包括:市场内部环境、场容场貌、商品布局、冷藏设施、照明排水、价格公示、亮证经营、计量器具统一购置与集中管理等内涵和外延的提升,做到“准入规范、功能齐全、卫生达标”,最终形成“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计量、统一品牌、统一规范”的“五统一”标准化菜市场,构筑与徐汇“一流中心城区”建设相协调的菜市场主副食品供应体系,满足市民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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