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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本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2、实行车辆更新和改造,达到减量化、封闭化效果。在2005年全面淘汰拉臂车的基础上,2007年基本淘汰侧装式垃圾车(圆桶车),新增密封性强、压缩功能大的后装式压缩车。

  3、2007年建成徐汇区大型垃圾中转站。根据市市容局规划,2007年徐汇区生活垃圾将运往闵行垃圾焚烧场焚烧,本区需要建造日处理量1200吨的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同时建立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中心,集中处理渣土、餐厨垃圾、大件木质垃圾及电子垃圾等,综合利用各种垃圾,实现资源化、无害化系统处理。

  三、实施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加大垃圾资源化力度。

  结合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改变以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做法,实施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计划,尽可能地提高资源利用率,走循环经济之路。

  1、严格控制渣土垃圾和装潢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之内,安排好装潢垃圾、木质大件垃圾、餐厨垃圾分流方向和出路。对非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在各居住区内定点定时堆放,定时清运;专车收集木质大件垃圾,送往资源化利用工厂处置;增添餐厨垃圾收集车,对大中型餐饮行业的餐厨垃圾分开收运,集中处置,实行资源化利用;鼓励、提倡大中型餐饮单位自行建立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并通过在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和产生单位之间建立联运制约的经济利益关系,使餐厨垃圾回收过程得到有效监控;加强对运送渣土车辆的管理,实行专用车辆运输。

  2、鼓励单位、居民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和回收。单位在其生产、流通领域的活动中要采取适当措施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从而有效控制进入处理系统的生活垃圾排放量。

  2005年起,在我区机关、学校、工厂、商场、商务楼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计划2005年分类试点单位达到50个,2007年基本实现分类收集。

  在居民区试行源头分类,动员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通过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管理和落实,结合垃圾库房改造和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的措施,提高生活垃圾中废旧物资的回收再利用水平和效率,减少生活垃圾清运量。

  3、规范废品回收管理。由区市容局牵头,区经委、各街道(镇)等单位整合各自资源,共同完善废品交投站建设和管理,对废品回收进行有序管理,将废品回收体系纳入资源化、减量化管理过程。

  四、各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落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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