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注:1、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指除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
2、联合审批指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
3、“审批类型”和“设定依据”中“其他”应说明具体内容。
4、以“国务院决定”形式设定的许可事项,其设定依据为“其他”并注明“国务院决定”。
5、此表统计数据时限截至2005年6月30日。
6、此表于2005年8月15日前报区监察委监察综合室。
附件3:
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表
填表部门: 年 月 日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及具体条款(包括该事项所依据的文件名称、文号、制定时间、制定机关及决定该事项的具体条款)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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