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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禽流感”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加强市场巡查和台帐监管。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坚持每周两次的深入巡查,严格查验活禽零售“一证一单”,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进货确认单,严格把好家禽准入关、交易关和宰杀关;同时,督促定点市场做好环境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保洁、消毒以及正常死亡家禽的收缴和销毁等工作。取缔非定点菜市场的活鸡零售行为,禁止活鸡外其它任何禽类的交易行为。

  2、对定点交易市场活禽检疫监督。加大各定点交易市场活禽检疫工作力度,检查摊贩的个人健康情况,利用新建立的动物检验检疫所开展本区禽类防疫工作,努力做到第一时间报送发生的人禽健康异常情况。

  3、高度重视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并完善《徐汇区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健全监测系统,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实战模拟演练,建立防控网络,完善防控方案,形成一个反应迅速的禽流感防范管理体系。

  4、发挥社区工作网络作用。利用现有社区网格化管理手段,加强对日常道路、城中村和区区交界处的巡查,依法对贩卖鸡鸭等活禽的无证和流动摊贩进行处理,加大监管力度。

  5、完善定点市场的废弃物处置。对全区25个定点市场的活鸡宰杀废弃物要安排专用桶,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处理;检查市场消毒措施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快速清除废弃物,防止疫情发生和传染。

  6、防止信鸽传播疫情。发动群众,及时通报区域内信鸽活动出现的异常情况;通过信鸽协会对于区域内饲养信鸽现象进行严密关注和检查,劝导养鸽户近期以圈养为主。

  此外,区各街道(镇)要自觉落实市场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在区域范围形成区政府、职能部门、街道(镇)监管的“点-线-面”的防控工作格局。

  三、组织有力,保障有效

  区政府要做好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确保防控工作的保障措施充分到位。

  1、建立徐汇区“禽流感”防控工作指挥部。徐汇区区长任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20个成员单位、区体育局、区绿化局和各街道镇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项防控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经委,负责防控工作的牵头和协调等工作。

  2、建立区动物检验检疫所。按照市政府要求,近期成立区动物检验检疫所,选聘3名专业类技术人员,经培训后上岗。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管理。一旦产生突发情况,要做到应对有机构,机构有职能,职能有专人,专人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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