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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徐汇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以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结合换证,严格标准,加强对易发、高风险单位的监管,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减少具证企业引发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一是进一步落实《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2005年第51号),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管,试行定人定点监管方式,努力消除隐患。二是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监管模式。三是加强对餐饮业的分类管理,全面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将监督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市民公示。四是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探索社会化运作机制。

  (责任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区教育局、区建设交通委配合)

  (五)对重点食品实行超常规安全监管。

  肉品:加强“瘦肉精”等药物残留监测工作,杜绝残留超标的肉类流入市场。

  乳制品:以牛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牛奶流通质量管理规范为手段,探索液态奶质量全程控制(除奶牛养殖质量管理规范外)工作。加强牛奶中抗生素等兽药残留、黄曲霉素等饲料污染物残留的监测。

  (责任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经委、区工商管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

  (六)贯彻“疏堵结合”的方针,扶持、引进大型集体供餐配送企业。

  对漕河泾开发区内的企业开展员工用餐情况的调研,全面掌握开发区内企业员工餐饮的来源,扶持建立健全大型的配送企业或积极引进区外规模化的配送企业进入开发区供餐,大力压缩无证无照盒饭外送空间,切实保证《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

  (责任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经委配合)

  (七)探索将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对大型企业的监管工作。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现代信息监管技术进行法律和经费等方面的调研、论证和协商,争取对若干家流通和消费领域的大型食品企业的主要加工环节进行全天候电子监控,以取得今后更广泛运用的经验。

  (责任部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三、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条上以“专业化”为主、块上以“综合性”为主的原则,各街道、镇对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落实各职能部门、各街道、镇的监管责任。一是在纵向上强化各街道、镇的管理责任。各街道、镇作为区域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市、区、街道(镇)逐级负责的属地管理机制。二是在横向上强化政府部门间的分工协作。分清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职责界限,明确各自责任。同时,强化各方协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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