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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徐汇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徐汇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徐府办发〔2006〕3号)


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镇:

  为进一步强化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现将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徐汇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6年徐汇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要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区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06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经营企业以及社会各方的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基层建设,全面防控,在巩固本区食品安全动态可控局面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违法行为得到坚决查处,食品安全危害得到最大限度地减轻和消除,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重点工作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切实履行职责,在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监督管理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加强对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深化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在原有分类分级的基础上开展达标升级活动,积极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质量认证(HACCP),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备案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

  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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