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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公安分局等六部门的关于切实加强本区农夹居地区、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对“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各尽其职,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整治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各街道、镇,区相关委、办、局要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区“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场所的底数;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同时,整治工作要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促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相结合,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协调。各街道、镇,区相关委、办、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场所整治的督导,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治难度大,安全隐患多、涉及面广的“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场所,要组织联合整治。

  (四)疏堵结合。要根据“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场所的区域分别、城市规划布局、暂住人口等情况,综合考虑“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场所和改善外来人员居住条件的需要,统筹安排1-2个区域进行改建示范工作。改建既要考虑长远规划,又要落实整治要求,做到疏堵结合。

  (五)搞好宣传。要加强对这次整治工作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运用“农夹居”、闲置厂房、废旧物资交投站场所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正确引导,加大对反面典型事例的曝光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竭力营造人人讲消防、人人懂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建立健全社会面火灾防控预警体系,提高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

  同时,要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意识。各街道、镇和社区要以黑板报、墙报、发放宣传资料、拉横幅等形式,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安全知识;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以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消防运动会等形式,进行消防技能演练,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基本技能。要发挥居(村)委会的作用,加强对分散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消防素质。

  (六)完善预案。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要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对本辖区的“农夹居”、闲置房屋、废旧物资交投站要逐一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逐家制定应急灭火预案。同时开展实地演练,尤其要对消防水源、进攻路线、分水阵地、供水方法、力量调集等方面情况熟悉,预先设计,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出动、快速处置。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要加大对“农夹居”、闲置厂房及废旧物资交投站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并适时会同地区公安派出所及主要责任及具体责任单位实地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分析研究上述地区及单位的火灾隐患,并提出指导性整改意见。对隐患严重,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区政府及市消防局,并严格按照《上海市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实施意见》予以挂牌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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